編輯流程與同行評審機制
- 初步審查(技術性預審)
作者提交稿件後,編輯部首先進行技術性初審,以確保稿件符合期刊的基本要求,包括但不限於:
- 稿件格式(結構完整、引文格式、語言清晰)
- 必要部分是否齊全(如摘要、關鍵字、作者單位等)
- 遵循出版倫理(如查重、聲明利益衝突等)
- 內容是否屬於本刊徵稿範圍
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稿件將被退回作者進行修改,修改合格後方進入正式評審流程。
- 編輯評估
技術初審通過後,稿件將由主編或相關領域的編輯進行初步學術評估,主要考察以下方面:
- 學術創新性與研究價值
- 是否符合本刊的宗旨與選題方向
- 是否具備送審價值
若稿件明顯不適合本刊或學術品質不達標,編輯有權直接拒稿(即退稿),不進入外審程式。
- 同行評審流程
通過初步評估的稿件將進入雙盲同行評審流程,即作者與審稿人互不知曉對方身份。流程如下:
- 指派至少兩位具相關專業背景的獨立審稿人
- 審稿人通常需在 2–4 周內完成評審
- 評審重點包括:研究的原創性、方法的嚴謹性、表達的清晰度與學術貢獻
- 審稿結果通常為:接受、建議小修、建議大修、或拒稿
如有需要,編輯可邀請額外審稿人以確保評審的全面性與公平性。
- 編輯決定與修改意見
編輯將綜合審稿人意見,做出以下其中一項決定:
- 接受:無需或僅需輕微修改即可發表
- 小修後接受:作者需根據建議進行部分修改
- 大修後複審:需進行實質性修改後再送審
- 拒稿:稿件不符合刊物發表標準
作者通常有2–4 周時間提交修改稿,須附帶一份逐點答覆信,逐一回應審稿人意見。
如為大修稿件,編輯可能會將其再次送交原審稿人複審。
- 終審與錄用
編輯根據以下因素作出最終決定:
- 修改後的稿件品質
- 作者對審稿意見的回應情況
- (如有)再次審稿的回饋意見
一經接受,稿件將進入語言編輯、排版與校樣流程,並安排發表。
- 作者申訴機制
如作者對編輯決定存在異議,可向編輯部提出正式申訴。申訴應包含:
- 一份詳細的申訴說明,陳述不同意見的依據
- 對相關審稿意見的逐點回應
- (如適用)修改後的稿件版本
申訴將由主編或高級編輯審閱,必要時諮詢其他審稿人或編委。申訴後的決定為最終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