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輯流程與同行評審機制

  1. 初步審查(技術性預審)

作者提交稿件後,編輯部首先進行技術性初審,以確保稿件符合期刊的基本要求,包括但不限於:

  • 稿件格式(結構完整、引文格式、語言清晰)
  • 必要部分是否齊全(如摘要、關鍵字、作者單位等)
  • 遵循出版倫理(如查重、聲明利益衝突等)
  • 內容是否屬於本刊徵稿範圍

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稿件將被退回作者進行修改,修改合格後方進入正式評審流程。

  1. 編輯評估

技術初審通過後,稿件將由主編或相關領域的編輯進行初步學術評估,主要考察以下方面:

  • 學術創新性與研究價值
  • 是否符合本刊的宗旨與選題方向
  • 是否具備送審價值

若稿件明顯不適合本刊或學術品質不達標,編輯有權直接拒稿(即退稿),不進入外審程式。

  1. 同行評審流程

通過初步評估的稿件將進入雙盲同行評審流程,即作者與審稿人互不知曉對方身份。流程如下:

  • 指派至少兩位具相關專業背景的獨立審稿人
  • 審稿人通常需在 24 周內完成評審
  • 評審重點包括:研究的原創性、方法的嚴謹性、表達的清晰度與學術貢獻
  • 審稿結果通常為:接受、建議小修、建議大修、或拒稿

如有需要,編輯可邀請額外審稿人以確保評審的全面性與公平性。

  1. 編輯決定與修改意見

編輯將綜合審稿人意見,做出以下其中一項決定:

  • 接受:無需或僅需輕微修改即可發表
  • 小修後接受:作者需根據建議進行部分修改
  • 大修後複審:需進行實質性修改後再送審
  • 拒稿:稿件不符合刊物發表標準

作者通常有24 周時間提交修改稿,須附帶一份逐點答覆信,逐一回應審稿人意見。

如為大修稿件,編輯可能會將其再次送交原審稿人複審。

  1. 終審與錄用

編輯根據以下因素作出最終決定:

  • 修改後的稿件品質
  • 作者對審稿意見的回應情況
  • (如有)再次審稿的回饋意見

一經接受,稿件將進入語言編輯、排版與校樣流程,並安排發表。

  1. 作者申訴機制

如作者對編輯決定存在異議,可向編輯部提出正式申訴。申訴應包含:

  • 一份詳細的申訴說明,陳述不同意見的依據
  • 對相關審稿意見的逐點回應
  • (如適用)修改後的稿件版本

申訴將由主編或高級編輯審閱,必要時諮詢其他審稿人或編委。申訴後的決定為最終決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