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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视野
2026-06-12T17:58:48+08:00
Open Journal Systems
https://www.brilliance-pub.com/fxsy/article/view/347
平臺封號行為中的使用者程式性權利保護研究
2026-06-11T12:46:20+08:00
薛涵
3574738578@qq.com
<p>平臺封號是數位元平臺維持交易秩序、內容秩序和帳號安全的重要手段,但在平臺帳號承載功能不斷擴張的背景下,封號行為已經不再只是一般意義上的帳號管理。對於用戶而言,帳號往往連接著表達空間、社交關係、經營資格、創作收益和個人資料。一旦被封禁,用戶受到的影響可能遠遠超過一次服務中斷。現實中,部分平臺在封號過程中存在規則表述籠統、理由告知不足、申訴機制形式化、演算法判斷難以解釋等問題。使用者雖然名義上接受了平臺協定,但在規則制定、事實認定和處置執行中通常處於弱勢地位,難以真正參與封號決定的形成過程。</p> <p>平臺封號行為具有合同管理、組織治理和技術治理的複合屬性。它既不能完全按照普通合同關係理解,也不宜簡單套用行政處罰模式。較為可行的思路,是在承認平臺治理必要性的基礎上,為使用者建立最低限度的程式性權利保障。具體而言,使用者應享有規則知悉、理由告知、陳述申辯、人工覆核、比例保護、救濟管道和資料取回等權利。對於不同程度的違規行為和不同強度的封號措施,平臺也應設置分層程式,避免輕微違規被過度處理,嚴重封號缺少充分審查。平臺封號程式的完善,不是削弱平臺自治,而是使平臺治理更具透明性、穩定性和可接受性,也有助於在數字社會中形成更平衡的用戶權利保護機制。</p>
2026-06-11T00:00:00+08:00
https://www.brilliance-pub.com/fxsy/article/view/354
盲道佔用中的權利侵害與責任配置
2026-06-12T14:02:55+08:00
刘铭
2672333491@qq.com
黃於軒
122@qq.com
<p>盲道是無障礙環境建設中最常見的設施之一,但在實際使用中,車輛停放、商戶外擺、共用單車堆放、施工圍擋等行為常常使盲道處於被阻斷或難以連續使用的狀態。盲道佔用表面上屬於城市道路管理問題,實質上關係到視障人士的安全通行、平等使用公共空間以及參與社會生活的基本條件。若法律評價只關注盲道是否已經建設,而忽視其是否處於可識別、可通行、可連續使用的狀態,無障礙權益便容易停留在形式層面。盲道佔用的違法性判斷,應結合佔用行為是否改變設施用途、是否影響通行連續性、是否具有臨時必要性以及是否提供替代通行措施等因素進行分析。在責任配置上,直接佔用人應承擔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礙、恢復原狀等責任;設施所有權人、管理人也應承擔日常巡查、勸阻、清理和維護義務;行政機關則應在監管、執法和投訴處理環節形成穩定機制。盲道保護的重點不應停留在設施建設數量上,而應轉向設施的實際可用性和權利救濟的有效性。</p>
2026-06-12T00:00:00+08:00
https://www.brilliance-pub.com/fxsy/article/view/357
網路平臺治理中的程式正義問題研究
2026-06-12T17:58:48+08:00
赵若涵
ruohanhan023@126.com
<p>網路平臺已經成為使用者發佈資訊、開展交易和參與公共表達的重要空間。平臺在刪除內容、限制流量、封禁帳號、下架商品、凍結資金時,不只是在維護平臺秩序,也可能影響用戶的帳號利益、表達機會、經營收益和資料權益。現實中,部分平臺存在規則不清、理由說明不足、證據展示有限、申訴覆核形式化、演算法處理缺少解釋等問題。用戶面對平臺處理結果時,往往難以瞭解具體原因,也難以進行有效申訴。程式正義要求平臺在治理過程中保留必要的告知、說明、申辯和覆核環節。平臺可以追求治理效率,也應當防止管理權過度擴張。本文從程式正義角度分析網路平臺治理中的主要問題,討論問題形成的原因,並提出規則清晰化、告知標準化、申訴有效化、演算法適度解釋和外部監督介入等完善路徑。</p>
2026-06-12T00:00:00+08:00